2011年1月2日,厦门市某高层小区的户主邓女士家中遭入室盗窃。被偷了手机、购物卡加上现金,估计损失约万元。她很肯定当时门是绝对锁好的,不过第二天她发现放在阳台的一根铁丝被移动了位置。记者看到,邓女士家阳台也未装防盗网,阳台边有根水管,抓着管道踩着窗台,贼的确有可能爬进来。
另据了解,2103室是毛胚房,从2004年至今一直无人入住。邓女士猜测,小偷可能先进入那个房间再爬上来,找没有防盗网的阳台下手,然后再从2103室离开。 而邓女士自购房以来就有购买家财险产品,在案件发生之后,邓女士从保险公司得到了合理的赔偿。 PICC中国人保财险美满e家组合保险中对于盗抢险最高赔付10万元,盗抢造成室内财产损失最高赔付10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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